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31,点击:4702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 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 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三、发放流程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组织申报

各班级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补贴。由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生个人留存一份,个人申请表中的毕业生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名不得打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由学校统一开具)原件、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对应身份证明材料分别为低保家庭毕业生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残疾毕业生的残疾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毕业学年或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学生可以在个人客户端下载合同,彩色打印,作为合同原件即可)、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注:相关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应为9 月1日以后有效。

2.班级审查核实

各班级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汇总填写“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3),连同学生个人申请表以及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赵镇老师处。

3.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对各班级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3日后报学校就业中心审核。

4.人社部门审核、资金发放

徐州市人社部门对院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10 月底由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至院校或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

四、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

2.各班级要对学生申报的材料、信息严格把关,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对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人社部门将其有关信息提交信用管理部门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并予以惩戒。

3.各班级须于9月8日前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报送。

 

                                                                                                              亚洲bet356体育

                                                 2021年831